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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软件取证 网吧擅播热剧
来源:成都晚报     时间:2010-05-10

9日,《成都晚报》报道,成都两网吧因盗播网尚文化拥有版权的影视热播剧,被网尚文化代理人采用屏幕录像软件方式进行录制取证,随后依据该取证材料,将两盗播网吧起诉至成都市武侯法院。

为免网吧对证据提出异议,在公证员见证下,网尚文化使用“屏幕录像专家”对取证过程全程录制;软件取证加现场公证,使网吧盗播行为无处遁形。日前,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采纳了上述取证证据,最终裁定网吧侵权,判决构成侵权的两网吧向网尚文化支付经济赔偿。

 “录像专家”全程取证

为免网吧对取证过程提出异议,网尚文化请成都市中大公证处对取证过程进行公证。在学府网吧,公证员任意指定一台计算机,网尚文化代理人用移动硬盘与计算机连接后安装了“屏幕录像专家”软件。随后,代理人点击电脑桌面图标进入“学府在线影院”页面,在“本类排行”中点击“珠光宝气”,连续剧《珠光宝气》随即开始在线播放。在此过程中,“屏幕录像专家”软件对代理人点击观看《珠光宝气》的操作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制。公证员将“屏幕录像专家”录制后保存于移动硬盘内的文件带回公证处刻录光盘并密封。圣战网吧也被以同样方式取证。

两起案件开庭时,法官对公证处所刻录光盘当庭拆封并播放。

两网吧被确认侵权

观看录像后,学府网吧仍称从未在局域网内播放过《珠光宝气》,是网尚文化代理人动了手脚,可能是用于取证的移动硬盘里本来就有这段视频,且公证员没有对代理人连接电脑的过程进行检查。单凭这段录像不能证明涉案影片是学府网吧播放,请求法院驳回诉讼。圣战网吧得知取证过程已全程录制后,没有派人出庭。

日前,法院对这两起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学府网吧一案中,法院认定网尚文化的诉讼资格后,首先对公证书和录像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确认,认为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公证员公证过程没有违法行为,学府网吧虽对取证过程提出质疑,但没有拿出证据,因此公证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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