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网尚文化城市维权案件作为唯一的网络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名列其中。
网尚文化拥有香港电视剧《女人不易做》在中国大陆的信息网络独家专有权, 泸西县广播电视局在未经在未经其同意,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即通过其开办和经营的网站向公众提供《女人不易做》的在线播放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利。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拥有涉案作品《女人不易做》的著作权,而北京网尚公司通过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的授权,依法成为对涉案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泸西支公司作为涉案网站在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向公众提供了涉案作品的在线观看服务,其行为侵犯了北京网尚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判决泸西支公司赔偿北京网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泸西支公司的开办单位即云南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云南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杜瑞芳表示,2009年妥善处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充分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城市维权是网尚文化继网吧维权成功后又一维权致富业务,网尚文化为快速推进城市维权,特别制定三三制城市维权业务模式,即网尚文化、代理商、律师等法务人员通过专业分工,流水线作业,进行法务维权,维权所得的和解收益,由三方按三三制分享。城市维权范围包括网站,提供影视点播的酒店、KTV、学校、图书馆、小区宽带、小运营商、数字电视、手机下载及其他提供数字影视服务的单位,将创造更多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为国家和民族知识产权保护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