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在“四.二六”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联合举办的“2010年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隆重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石现升、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发言。
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到会,网尚文化受邀参会并做了《数字化时代的产品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报告,网尚文化诉酒店影视盗版获胜一案,被评为北京市高级法院2009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示范案例。获得与会法官一致好评。
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表示:在过去的一年,我国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又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和骄人的业绩,让人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朋友那种奋勇拼搏和开拓的精神表示由衷的钦佩。知识产权法官高度关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09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262件,其中民事案件5093件,在民事案件中,著作权案件占到76.4%。而在著作权案件中,约有一半是网络著作权案件。由此可以看出,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审理对做好首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订委托调解协议是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纠纷的有益探索,也是互联网行业与人民法院进行业务上的良性互动、促进能动司法的一个重要举措。该项措施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效果,互联网协会不仅协助法院调解了一些案件,使不少疑难复杂纠纷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而且还为法院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
论坛期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张冬梅法官、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芮松艳法官、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冯刚法官、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普翔法官和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杨德嘉法官分别做了题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呈报稿)的说明》、《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主观过错的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从加框链接看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的新动向》和《竞价排名与商标权的保护》的报告。国内著名互联网企业百度、新浪、腾讯、优酷、也派出代表与会,积极参与讨论。
会议结束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作了总结发言,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交流的平台,一方面发言法官从各个角度介绍了很多问题的观点和意见;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对很多技术问题、经营中的一些问题包括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非常好的介绍。不管从法院的角度还是企业的角度,都希望有一个良好的次序。这个良好的次序需要各方共同来维护,都要从不同的角度做这方面的努力。相信这方面的交流沟通对各方都有很大的收益。希望大家能够利用好这个的平台,加强交流和沟通。法律仅仅是法条,对于市场来说还要根据市场的规律进行调整。
主办方希望通过这次论坛使互联网企业与北京市司法机构加强沟通,在日后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
【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著作权领域的不断拓宽,各地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民事案件大量上升,无疑使司法机关的工作量加重。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互联网行业需加强自身管理与自律,避免著作权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希望能够在审理过程中尽量平衡权利人和互联网公司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和谐发展。为此,今年1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联合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北京市各司法机关代表与二十四家互联网企业代表共同就北京市高院即将出台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条文交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