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为中国电影界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以下简称《使用费收取标准》),将向网吧、网络、视频点播、交通工具、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收取电影使用费。《使用费收取标准》已经在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收取版权使用费“箭在弦上”
据悉,影著协上报的《使用费收取标准》在国家版权局网上公示期为2010年7月30日至8月8日。公示期结束后,国家版权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正式公告该项收费标准。
“公示期间没有太大疑义。一旦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展业务,依法向网吧收取电影版权使用费。” 影著协副秘书长史文霞在接受《北京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影著协计划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展网吧电影著作权使用费收取的工作,首先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部分地区实行,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的收费工作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朱永德解释说,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著作权收费是两个民事主体(著作权人和著作权使用者)之间的事,与政府无关。收取版权使用费是世界通行的原则,欧美国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版权收费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
数字发行平台为网吧“减负、减压”
依据《使用费收取标准》,网吧的每天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以北京朝阳区几家中等规模的网吧为例,每家网吧拥有的电脑数量在100到200台之间,收费标准则都为每小时2元。以朝阳区中等规模网吧业主杨先生须缴纳的版权使用费来进行计算,他家共有153台电脑,按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他每天需要付费22.95元,按一个月30天计算,每月需付688.5元,每年需要付8262元。
作为影著协的核心会员,由网尚文化与影著协合作推出的“网吧影视数字发行平台”,是基于互联网和线下分发的云发行平台,包括发行平台、收费平台、营销/广告平台和监管平台。目前该数字平台在每家网吧推行的价格要远低于上述8262元的费用,不仅包括影著协的作品版权费用,还包括国外和港澳台等主要影视提供商的作品版权费用,每年可为网吧业主节约数千元。同时,该平台既可让网吧业主规避盗版侵权风险和被判罚的损失,还可获得海量优质影片,增大网吧的吸引力和经营竞争力。
据悉,网尚文化拥有获得美国迪士尼、美国华纳、CCTV、香港TVB、香港ATV、香港天映娱乐、台湾三立电视、韩国SBS等全球著名影视娱乐内容商的大陆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与包括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协会、中录总社、中影集团、上影集团、华谊兄弟、光线影业、保利博纳、银都机构、保利华亿、香港寰亚、香港寰宇、嘉禾影视、橙天娱乐、金英马、海润影视等绝大多数优秀华语影视内容提供商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业内专家预测,随着网尚文化 “网吧影视数字发行平台” 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使用,中国的网络版权环境将会得到大幅改善,数字文化娱乐产业也将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文/何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