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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网吧每台电脑每天约0.24元
来源:重庆晨报 时间:2010-08-26

内容摘要: 日前,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拟向视频网站、网吧、长途汽车等收取电影版权使用费。除网吧、长途汽车外,影著协还将逐步推进网络、视频点播、飞机、火车、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电影使用费的收取。

电影版权将收使用费:

网吧每台电脑每天约0.24元

据人民日报报道

日前,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拟向视频网站、网吧、长途汽车等收取电影版权使用费。《使用费收取标准》已在国家版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网吧和长途汽车

成第一批收费对象

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8月24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影作品版权使用费收取工作最快在今年第四季度开始,网吧和长途汽车将成为第一批收费的对象。

据朱永德介绍,目前网吧所播放的电影大都是由“网吧院线”提供的,虽然网吧向“网吧院线”缴纳了使用费,但是,广大著作权人并没有得到任何收益。实际上,一部分“网吧院线”所提供的电影资源大都没有得到合法授权,属于盗版盗播。

除网吧、长途汽车外,影著协还将逐步推进网络、视频点播、飞机、火车、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电影使用费的收取。

网吧每台电脑每天

电影版权使用费约0.24元

根据收费标准,网吧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影著协的一项调查表明,全国网吧的平均上座率是56%,平均每天营业时间是16个小时,在网吧看电影的人占顾客的20%。

朱永德举例说,按上座率50%、每小时上网费用2元来计算,2×16×50%×20%=3.2(元),也就是说每天每台电脑终端创造的电影效益是3.2元,而影著协只收这个费用的7.5%,也就是2角4分。

网吧收费

或将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网尚文化持有美国迪士尼、华纳等全球著名影视娱乐内容商的正版影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高级副总裁李导龄介绍说,他们目前的收费方式是通过网吧影视平台向网吧收取著作权费和技术服务费。“但目前推进收费还比较困难。如果由电影著作权协会来统一收取费用,我们的工作肯定会比以前容易很多。”

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一家网吧的经理王先生对记者说,他已经知道了这一即将出台的收费标准,并认为“很不合理”:“我们网吧和大多数网吧一样,每年要缴纳几千元的版权费、技术费。影著协再收费,是不是双重收费?”

李导龄则回应说,网尚文化集团作为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会员单位,在影著协正式收取相关著作权费用后,一定会配合做出相应调整,不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

王先生的网吧共有电脑200余台,按照0.24元/台/天的标准,一个月将要缴纳费用近1500元。“向网吧征收使用费最终的后果还是要由消费者来承担。现在上网一小时4元,以后就是涨到六七元也有可能。”

正在网吧里收看韩剧的杨小姐称,即使上网费涨价有需求还是会来,“进网吧之前,肯定已经做好付钱的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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